记者 张歌 刘佳

“你销售的这个倍丰楚白单4号玉米种子是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按照《种子法》第64条规定,要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2月16日,面对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邓永华的检查结果,一种子经营店主面红耳赤、哑口无言。
“虽说‘三分种、七分管’,但种子是基础。我的种子都是从总公司进的,都是合法种子。这不,今天一检查,都是放心品种!”从事种子经营8年有余的熊廷春骄傲地告诉我们,“一年误二春,莫卖假种子。不合法的种子既害农民也害自己。”
“是啊,未经国家和湖北省审定的种子虽不算假种子,但不适合在本地种。农民买了去,存在很大的隐患,可能减产或绝收,那问题就大了。”说话的是恩施州农业局副调研员幸坤富。
“一亩地儿应收多少粮,就得赔相应数量的钱哟!当然,还要对店家进行相应处罚。”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的马金辉接过话茬。
县农业执法大队的刘小平提醒广大农民,购买种子时一定要看清楚外包装及标示在商品上的各项说明,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国家和湖北省审定标识、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切记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农资商品。
当天,县农业执法大队和恩施州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对县内20余家种子经营门店进行了仔细检查,主要涉及63个品种的两杂(杂交水稻及杂交玉米)种子,收缴了未经审定的违规种子11袋,并对一家种子经营店主予以处罚。
(编辑:刘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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