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wmode="transparent">

关于来凤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县国土资源局2008年张家湾等四个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立项的批复
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湖北省计委关于指定湖北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来凤县200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标及投资增长分析
more..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单位简介 
发改局职能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来凤县委、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凤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来发[2005]6号)精神,将来凤县发展计划局改组为发展和改革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原县发展计划局的部分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能,划归县商务局。
   (二)划入的职责
   l、原县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职能。
   2、原县经济贸易局的工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定、实施、技术改造投资管理、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编制、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技术进步的职责。
   (三)转变的职能
   l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政府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做到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促进财政性资金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强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加强对工业发展的指导,研究制定并实施产业政策,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工作。
   3、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二、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协调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和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全县发展情况,加强经济的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实施县域经济政策的措施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研究论证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办理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开发区及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企业上市的推荐审核工作,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五)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及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各类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计划管理;组织编制申报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按管理权限审批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制定工业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推动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建设;组织编制实施扶贫开发、服务业发展规划。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常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提出全县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做好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计划管理;提出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县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交通战备工作,贯彻平战结合的原则,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动员预案、交通战备保障方案,协调落实有关国民经济动员和交通战备保障任务,组织申报和实施相关项目。
   (十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提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结构调整和社会事业等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五)贯彻执行《价格法》和其他价格法规以及国家各项价格政策,负责县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负责制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合理安排各种差价的比价关系,依法组织全县农产品、工业品、房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成本预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制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各种乱收费案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搞好中介机构价格鉴证及价格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全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结构调整和社会事业等重大项目布局;负责协调西部地区人才开发、交流和培训工作;协调西部地区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相关工作;负责西部开发工作中对外联络和衔接工作,联系省、州以及相关地区西部开发工作机构;承办县西部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
   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行政事务、房产管理以及办理县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文件收发、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机关人事政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职工考核、调配、编制、培训、监察、奖惩、职称及老干部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政策、严格执行《会计法》,建立健全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专帐,搞好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严格审核会计凭证,正确处理经济业务,为单位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即使地提供准确的会计核算资料。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
   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发展水平、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组织下达年度计划;进行全县宏观经济监测和预警,分析研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拟订并协调安排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研究全县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跟踪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关系重大的深层次和全局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承办企业上市推荐审核工作,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招标投标管理股)
   研究县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全县财政性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编制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过程中工程招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负责审查城镇体系规划、协调城镇化发展的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参与规划安排重大项目,以及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
   (四)对外经济股(经济协作股)
   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外贸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和规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监测;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负责组织安排利用外资、境外投资、技术引进项目的审核和申报;组织安排和监督县利用国外贷款重点项目实施和资金的使用;商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负责制定全县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承担县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
   贯彻国家横向经济政策,制定县横向经济联合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组织指导区域经济协作;负责经济协作组织的协调工作。
   (五)地区经济股
   研究拟订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参与协调与周边县市的区域合作;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组织编制农用地转用、环保和测绘计划,并指导和监督计划的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规划、以工代赈和异地搬迁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参与编制水资源、生态和环境建设规划,参与审定城镇发展规划。
   (六)农村经济股(农业区划办公室)
   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农科及乡镇企业等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上报。组织协调全县农业资源的调查、监测、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工作。综合分析、评价农业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分布和组合特征,编制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
   (七)基础产业股(交通运输股)
   研究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全县能源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划、计划、审核和上报,平衡下达全县主要能源(电力、煤炭、天然气等)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的职能。
   研究交通运输和电信、邮政服务业的观状,提出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的方案与措施;拟订促进全县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研究拟订电信和邮政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提出衔接平衡全县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的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和电信、邮政服务业项目的对外合作。
   (八)高技术产业股(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股)
   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技术产业化、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规划、重点领域、政策措施和相关建设项目;衔接平衡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编制高新技术项目的申报与审批,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协调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依法促进清洁生产工作;审核相关重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
   (九)工业股(技术进步与装备股、开发区管理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对全县工业现代化进行宏观指导;拟订中长,期规划以及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提出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及产业布局;综合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审核工业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投资规划,编制全县工业重点项目年度投资指导性计划,并检查、协调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拟订工业行业的产业政策,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导和协调全县企业技术创新和装备升级工作,研究制定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编制实施县重大新产品开发基金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全县技术创新能力及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产业发展方向、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和政策及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向金融部门推荐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引导金融和民间投资方向。
   研究制定和监督落实全县开发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制定和审核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开发区设立的审
   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开发区发展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
   (十)社会发展股(财金贸易股)
   研究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人口、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民政、及旅游等领域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和审核各类学校总规模、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财政性建设投资。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就业规划和年度调控目标,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相关体制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和参与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研究分析财政货币政策及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和上报;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参与重要价格制定;研究提出全县流通业发展战略及规划,负责流通设施和现代物流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情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研究和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重点管理项目股
   贯彻落实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制订全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建设等重大项目,并积极做好重点项目的衔接,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关系,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监督与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收集整理全县各类项目资料和各科室项目资料;负责建立健全全县项目库。
   (十二)价格收费管理股
   负责管理全县的农副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新闻出版物、金银及制品价格;负责管理全县的电力、石油、燃气等能源产品价格(含矿产资源补偿费)、供水及排水价格、各种运输方式的客货运票价以及城市公共交通价格;负责全县邮政、电讯、移动、联通、旅游、文化、金融、环卫、家电维修、宾馆饭店和相关中介机构的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价格的方针、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全县城镇公有住房出售、出租、经济适用房、其他商品房等房产价格(含建筑收费)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协调、处理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上述产品、交通运输及服务方面的价格事宜。
   负责全县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性事业收费以及实施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收费等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提出全县收费改革计划和方案以及管理办法;按照分管权限,审核并上报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协调和处理各部门和地区之间在收费方面的争议;负责《收费许可证》、《经营性监审证》的核发、管理及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对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管工作;负责成本预审和价格咨询工作;负责全县乱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
   四、人员编制
   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编制18名,工勤编制2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保留物价局牌子,增核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五、隶属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县投资管理服务中心
   (二)、县物价检查所
   (三)、县国土规划办公室
   (四)、县信息中心
   (五)、县价格认证中心
    


主办单位: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议IE5.5 1024X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